Monday, April 23, 2007

"出得嚟行, 預左要還." 這個道理原來是真的. 想不到的是它會正正的應驗在我身上.

今天下午五時多, 正是我開行turbo為迎接離港公幹兩個星期的老頂大人回歸做得一頭煙之際 (即要在一天內"作"出報告以掩飾這些日子以來胡胡混混的惡行), 竟然收到一個由"香港專上學院xxx" (即貸款給大學生的那個政府部門) 打來的電話, 告訴我多年前的貸款並未完全清還. 可能是因為怕我截他線的關係, 那位先生的語氣禮貌但急促. 他向我表明我只是尚有三期的貸款未清還. 相比總數二十期的貸款, 由於我已還了十七期的關係, 他相信我應該不是一心不還款的. 跟著他繼續用著禮貌但開始有少少恐嚇的語氣告訴我當初簽署的那些文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又提及那些由第一期開始便沒有還款的學生的案子現已全提上了法院. 最後他問我會否一次過清還貸款, 我當然立即答應.

這件事其實我是知道的. 當年我忘記了還款, 到過期很久以後才記起. 但當時見並沒有人繼續跟進, 我便樂於由得事情不了了之. 多年後的今天, 我最終還是要付出代價了.

上星期六我剛剛加入了瑜珈會所, 預繳了三個月的會費; 這次再加上要一次過清還五位數字的貸款 - 唉. 我想我這個月又要捱麵包了.

3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果時無人理佢地咪唔追囉, 而家唔追比人揭發就一身蟻啦!你睇圖書館果單! 可能心知就快輪到查佢地~所以陳年舊數都要拿拿林追番番來啦!

你join左yoga?係邊做呀咩plan呀貴唔貴呀?~~~

SorNam.Jeff said...

有冇咁悲呀,要捱麵包?!你一開句聲大把人請你食飯啦!:p

kEV said...

Aiya, I'd better check mine too. Just forgot to pay my 2nd tax instalment and got fined. Signs of aging, signs of ag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