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27, 2007

Apple一直是一個我好喜歡研究的品牌. 熟悉行銷或市場學的人都應該知道, Apple今時今日能造成如此巨大的影響力, 除了是因為產品本身能窺知用家需要外, 更重要的是他們的市場策略做得異常出色. Apple的行銷人員準確地將產品的銷售目標鎖定於潮流帶領者 – 即一眾藝術, 廣告及時裝設計師 - 身上, 並通過情感銷售將品牌與消費者聯系在一起, 成功將Apple定位為一個緊貼甚至帶領潮流的品牌. 簡單一點來說就是令用家有一種"用Apple = 很酷"的感覺.

Apple的品牌策略的成功, 除了反映於它的實際銷售數字以外, 更厲害的是它對人們日常生活的實質影響. Apple這個品牌擁有一班瘋狂沈迷的信徒. 他們不但不會放過任何Apple發佈的資訊或產品, 更將品牌等同於自己的信仰. 他們甚至瘋狂至將品牌商標紋在身上, 以作其忠實信徒的標記.


嘿. 真的如Apple的tagline所說: Think Differ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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