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February 14, 2008

今天早上看報紙, 影入眼簾的第一段新聞, 終於不再是淫照風波. 而是一段令我讀得眼眶濕濕的報導.

"少 女 黃 雅 芝 , 農 曆 年 三 十 當 天 在 秀 茂 坪 遇 上 車 禍 重 傷 , 翌 日 年 初 一 她 16 歲 生 日 那 天 , 醫 生 說 她 的 腦 幹 已 死 亡 。 「 我 個 女 未 死 ! 」 黃 爸 爸 和 黃 媽 媽 在 過 去 一 星 期 , 人 人 開 心 過 年 之 際 , 他 倆 衣 不 解 帶 的 在 病 榻 旁 邊 陪 伴 女 兒 , 還 給 了 她 兩 封 利 是 討 吉 利 。 直 至 年 初 六 , 他 們 知 道 死 神 真 的 要 帶 走 雅 芝 了 , 才 同 意 拔 喉 讓 愛 女 離 世 , 並 願 意 捐 出 雅 芝 的 心 臟 、 腎 臟 、 肝 臟 和 眼 角 膜 。"
- 蘋果日報, 08年2月14日

我想像著, 那雙悲傷的父母, 在人人歡天喜地的日子裡, 過的是怎樣的一個新年. 愛女生辰的日子裡, 他們面對的卻只有寂靜無聲的身軀. 於是我想起, 這些日子裡每逢到寺廟去祈福, 第一樣祈求的都是自己, 家人和朋友可以平平安安. 人大了, 才瞭解這些以前以為是隨手可得的事情, 其實便是最大最根本的幸福. 那些榮華富貴, 都不過是些錦上添花的事情.

你, 又有沒有填寫器官捐贈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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